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省人大公告第57号)、《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19号)和《泰安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好我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
培训方式:培训分为网络培训和非网络培训两种方式进行。凡具备网上培训条件的人员,均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学习、考试。不具备网上培训条件的人员,采取纸质报名、自行购置教材、参加书面考试方式进行。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进入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后,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进入后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详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需目网络报名考试操作说明》。对于不具备网上培训条件的由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便于统一联系教材订购事宜。(市政大楼C406房间,联系电话:6992956)。
为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单位掌握和管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学习情况,要求报名信息由学员所在单位统一填写。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0日,考试时间安排在9、10月份。
四、考试与发证
在线学习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考试;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考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结业证书,登记继续教育20学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和聘任的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用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参训率,圆满完成公需科目培训任务。
附件:1、2016年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2、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报名考试操作说明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2016年不具备网上培训条件人员
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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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报名考试操作说明
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dta.lss.gov.cn,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
一、考生报名
1、点击左上角考生报名入口进入
2、点击报名进入考生报名注册窗口
3、按相关要求输入信息,每项均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
4、上传照片,这一项可以进行忽略,然后点击下一步
5、点击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以查看报名信息
7、如果报名信息有误的话,可以撤销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8、如果信息无误的话,可以查看报名信息审核进度
9、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可以在报名信息栏里查看。
二、在线考试
1、点击在线考试入口
2、下载IE设置脚本(推荐IE浏览器版本为IE8、IE9、IE10),双击运行脚本
3、点击在线考试登录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