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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师书法篆刻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6-06-30] 来源:教科所  作者: [字体: ]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参加“蓝莓之酵杯”山东省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大赛的通知》(泰语办函〔20166)通知要求,有意参加的老师,请于920日之前,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相应比赛。

附:关于参加“蓝莓之酵杯”山东省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办,高新区、景区社会事业局语办,市直各学校语办: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开展,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决定联合举办“蓝莓之酵杯”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大赛。

大赛将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广泛征集作品,并邀请省内注明书法家组成评委会,以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网等媒体作为宣传平台,力求将本届大赛打造成我省书法界高水平的专业赛事。

一、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920日止。

二、征稿要求

(一)内容要求

歌颂祖国、热爱人民、健康向上的诗词或格言等均可。

(二)作品要求

书法作品一律为毛笔书法,每人限寄作品1件,拒收装裱件,所有产品作品均不退稿,作品所有权、出版权等归活动组委会所有。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含六尺),以竖式为宜;篆刻印屏不超过三尺,入展者须在评审结束后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主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三)征稿对象

全市中小学教师均可投稿。每个县市区至少报送20件作品,高新区、景区、市直学校至少报送4件作品。

(四)相关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作品展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出。

(五)征稿形式

以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至泰安语办。

(六)注意事项

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代笔、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本次活动一律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

 三、奖项设置

(一)设立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优秀奖80-100名。

(二)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作者可直接加入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会员,优秀奖作为加入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四)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并在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网站上展览。

 

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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