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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教学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2014-07-08] 来源:教务处、课程中心  作者: [字体: ]

为推广教学教研及管理的典型经验,发挥课堂改进、课程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先进教师的模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探索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方式,推动“幸福教育”工程的实施,经学校研究决定,准备召开教学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下学期开学初(即8月底)。

二、发言人员及产生方式

发言人员系课堂改进、课程建设和学风建设中的先进教师或管理人员。产生采取年级、教研组、备课组推荐和教师自荐两种方式。

三、发言人员推荐时间

截止到本周四下午四点,请发言人员、推荐部门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内容上报教务处夏主任。

四、发言人员的确定

教务处和课程中心汇总后上报学校,经研究确定发言人员名单。

五、发言材料的准备

发言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召集发言教师举行会议,并组织教师于暑期进行发言材料的撰写和修改。

六、奖励情况

在教学工作经验典型交流会发言的教师,将获得学校教务处印发的证书并被纳入教师量化考核。

 

                                   教务处、课程中心

                    20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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