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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的三主

[日期:2011-02-22] 来源:  作者:邵秀贞 [字体: ]
      寒假里抽空余时间读了几位教育专家的书,受益匪浅,使我对课堂教学理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大家常讲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我认为再加上以训练为主线,会更加完善,更深入到课堂的本质。对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的教学指导思想是这样具体理解的:

      学生为主体,是确认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是学习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发展的主体;也就是说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学习,自求理解,自致其知,从而根本改变教学中单纯由教师灌输知识、越俎代庖的教法。

      教师为主导,是在确认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规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和活动方式主要是“导”。导,指引导、指导、辅导、因势利导;也就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思维流程、学习心理,正确地引导学生有未知达到已知的彼岸。

      训练为主线,是教学过程中确认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以后的必然归宿。必须把训练作为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基本线索——学生的知识在训练中获得,能力在训练中培养,智力在训练中发展;“主体”和 “主导”的关系,也只有在一个组织的很好的训练(是指思维训练,不是指做习题,做习题仅仅是训练的一种方式)过程中才能得到和谐的、辩证的统一。

      学生为主体,是教学的基本出发点;教师为主导,是学生充分实现其主体地位的必然条件;作为主体的学生和作为主导的教师在教学中互动的过程就是训练。

     “三主”是对教学过程中师生合作关系的动态描述,不是三个逻辑命题的静态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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