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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比赛的通知

[日期:2007-04-24] 来源:  作者:wangyang1166 [字体: ]

关于举办泰安市城乡建设杯”“和谐泰安、活力青年

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城乡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展现我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和谐泰安、美好家园而辛勤工作,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中,共青团组织发挥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由共青团泰安市委、泰安市建设局联合主办,泰安市摄影家协会、泰安市新闻摄影学会协办,举行“城乡建设杯”“和谐泰安、活力青年”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稿时间: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6月15日

(有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将参赛作品于5月20日前报学校团委,并填写附件1,一并上交。

二、作品主题:城乡建设、和谐家园、青春智慧

作品表现内容

1.反映近年来我市城乡建设所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新气象、新动态,内容包括城市绿化、亮化、硬化;标志性建筑、广场公园、市县重点建设工程、公益设施建设、住宅小区;小城镇建设、旅游新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突出俯拍城市建设大气景色,尽量用组片反映出泰安优美的城市风貌,和谐的居民生活等场景;

2.在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中,共青团组织发挥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青少年团体无私奉献,志愿服务的场景;展现我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和谐泰安、美好家园而辛勤工作,爱岗敬业,拚搏向上,贡献青春智慧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内容生动、健康向上、画面清晰。

2、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不限,作品应体现原创性和真实性, 不收数码后期合成片,不收改变本来面貌的加工片(数码作品可作不改变原貌的技术性修正)以往获奖作品谢绝参赛。

3、参赛作品统一尺寸为7-12英寸(附电子文件),不得装裱,不收底片,不退稿,鼓励使用大中画幅相机拍摄,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相机应达到500万像素以上。入选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作者调底制作展片,如在接通知五日内不交原底和数码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到组委会指定洗片单位长虹影社、大自然图片社按标准规格及优惠价格洗片。

4、参赛作品均要填写登记表,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单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组片(不得超过6张)按一幅参评,请用透明胶带粘连,并注明序号。

5、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制作光盘、专题影视节目、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版权、著作权或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凡此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均视为作者已经同意并遵守本条规定。

四、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2000元) ,一等奖1名(1000元),二等奖5名(500元),三等奖10名(300元),优秀奖30名(100元),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评选及表彰

1、作品评选:对收到的参赛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摄影界的权威人士进行评选。

2、摄影大赛颁奖仪式计划在2007年6月底举行,同时对优秀作品进行多层次宣传展览。

附件1:

泰安市城乡建设杯”“和谐泰安、活力青年摄影大赛

作者及摄影作品登记表

注:本人签名栏为摄影作品个人版权的有效声明,请务必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办公

 

住宅

 

 

手机或小灵通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及邮编

 

Email

 

作品名称

 

副标题

 

拍摄器材

 

相机型号

 

拍摄地点

 

拍摄时间

 

作品类型

扩印放大□   即拍即打□  反转片□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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