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立德树人,积极贯彻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文明办、共青团泰安市委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精神,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学习习惯、卫生和生活习惯,积极开展文明、幸福校园创建活动。学校拟定从2月23日-3月31日(历时5周),在全校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三自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学习新版《中小学生守则》,重温《泰安长城中学学生一日常规》、《泰安长城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泰安长城中学三自教育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分别从文明出行、仪容仪表、学习习惯、卫生和生活习惯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文化。
二、活动措施
(一)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2月23日至29日)
1、政教处、团委印发“行为习惯养成月” 活动方案。利用国旗下演讲进行总动员,号召同学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真正把自己塑造成文明高中生,合格公民。
2、召开班长会和学生会全体成员会,布置“行为习惯养成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具体活动要求,统一认识,为本次养成月活动开展奠定基础。
3、组织好主题班会。 2月29日下午主题班会时间,组织“培养良好习惯,塑造美丽人生”主题班会,认真学习新版《中小学生守则》,结合学习雷锋精神,弘扬中华名族传统文化,发现身边的榜样,明确活动目标和成长方向。
4、以班级或学习小组为单位,重新学习《泰安长城中学学生一日常规》、《泰安长城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三自教育管理规定》等条例,熟知中学生良好文明行为习惯的具体要求。
(二)第二阶段:自查、抽查阶段(3月1日至13日)
5、各级部、班级对照条例进行自查、互查,查找自己身上的不良习惯,并制订整改措施。
6、政教处、团委、学生会成立“校园行为习惯督查组”,对各班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及时统计公布并量化反馈,督促整改。
(三)第三阶段:学校检查阶段(3月14日至3月25日)
7、政教处、团委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学生会进行全面检查。(1)加大对教室、卫生区等环境卫生的检查。(2)加强各班自行车排放、校内骑车的检查。(3)对宿舍内务、卫生进行抽查。(4)组织全校性专项仪容仪表检查。(5)加强文明劝导。建立文明岗和志愿者组织,加强课间高空抛物、随手乱扔垃圾、追逐打闹等不文明现象的劝导。使清洁、卫生、文明、规范成为学生的良好习惯。各项量化结果计入活动档案。
(四)第四阶段:总结推广(3月26日-3月31日)
8、各班做好活动的总结,推选出本班行为规范养成月“文明之星” (名额为本班1/10)和文明班级。
9、鼓励各年级各班建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机制,确保本班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学习习惯、文明行为习惯。
三、活动要求
1、全员参与,构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长效机制。与全员导师制工作紧密结合,由政教处、团委牵头具体负责实施,各级部、各部门通力协作,班主任及导师要全力配合。班主任一定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活动的落实、高效。
2、学校三自值班小组加强巡查和值班力度,发现不良行为及时批评教育。
3、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途径,设立曝光台,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4、建立文明监督岗,选聘文明监督员,监督不文明现象。
泰安长城中学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