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立德树人和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和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望遵照执行:
1、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染发、烫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发型。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留披肩发,不烫发、染发,不梳怪发型。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升旗、大课间健身跑等集体活动穿校服,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女生不得穿露背装、露脐上装,不穿打底裤、超短裤、超短裙和半透明装,不穿过分暴露衣着。
4、不得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在校内不得戴护身符。不染、涂指甲,不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
5、学生在校穿运动鞋,不得穿拖鞋、高跟(底)鞋进入校园。
6、帽子要戴端正,不得把帽舌戴歪。上课、参加集会一律脱帽。不得戴墨镜。
整改要求:
1、3月9日-13日,各班认真学习,自查整改。
2、自3月14日始,三自教育检查小组、政教处团委等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亮卡。
3、望各级部、班级加强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学生的美育标准,培养文明学生,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泰安长城中学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