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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优干评选细则

[日期:2007-01-16] 来源:  作者:wangyang1166 [字体: ]

 

关于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现将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违纪行为记录的一票否决。

2、学习好。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10B)

3、身体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好。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

2、学习好。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B4CC为正考)。

3、现在职的或曾任职一年以上的学生会干部或班干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二、           评选程序

1、各班向级部推荐一名经过民主评议选出的候选人。

2、各级部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21的比例向政教处推荐候选人。级部上交候选人员名单时,注意候选人的排列顺序。

3、政教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将最终的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三、  名额分配

高三级部:省级三好2    省级优干2

          市级三好3    市级优干3

高二级部:省级三好1    省级优干1

          市级优干1

高一级部:省级优干1     市级三好1   

初中部:  市级优干1

四、 各班、各级部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根据评选程序严格把关,各级部要在117日前将候选人名单上报政教处,逾期视为弃权。

 

 

长城中学政教处

20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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