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上午,我校专门召开行政办公会,校长王祖丽亲自传达了1月15日召开的《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强调我校的安全工作校长是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责督导、检查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工作。王校长引用张局长的话,要求我校领导干部,要有“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和抓业务一样抓学校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谁检查,谁签字”,“检查谁,谁签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校校园师生和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