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精神,强化部门安全职责,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扎实推进幸福教育工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持续稳定,我校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为每位教职工明确了工作任务,于2016年3月18日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每位教职工认真落实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