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双争为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实践主题,在全校扎实开展“双争为民实践活动”,即“争创先锋支部”、“争创先锋部门”为民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双争为民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争为民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切实强化“为民”意识,践行“务实”作风,常修“清廉”之德,进一步提升学校各支部、各部门的履职尽责能力,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干部带党员、党员带教师,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创建幸福学校的强大动力和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认清当前学校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理解和把握“实施幸福教育”的现实需要与丰富内涵,认真研究“实施幸福教育”的方法途径与措施,努力实现学习氛围更浓、创新举措更多、执行能力更强、服务效能更优、发展环境更好、师生满意度更高的目标,创办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的学校,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下旬完成)
1.动员部署。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教育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双争为民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的精神与要求,研究制定学校“双争为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进行活动部署,广泛深入发动,确保各支部、各部门迅速统一思想行动,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实施幸福教育、创建幸福学校中心任务相结合;二是与本支部、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三是与本支部开展的载体创新活动相结合。争创措施要体现实效性、操作性和长效性。
2.学习提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要迅速掀起新一轮学习热潮。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两会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学习《中共泰安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李洪峰书记的讲话,学习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领导讲话等。通过学习,提高对党的十八大关于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对开展“双争为民实践活动”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提升境界、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自觉性。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要将学习教育贯穿于“双争为民实践活动”全过程。
3.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校园网、各类例会等,采取办宣传栏、编简报、挂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查摆整改(5月中旬完成)
1.查摆问题。对照《中共泰安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认真查找实施“质量效益双高工程”、落实“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幸福教育”过程中,“履职尽责、服务师生、为民务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厘清根源。既要从工作作风、工作机制方面查原因,也要注重从思想境界、职业操守等方面找差距。
2.征求意见。继续围绕“五个服务思想”(党员为群众服务、领导干部为教职工服务、行政后勤为教学服务、教师为学生服务、学校为家长服务)是否落实到位,查找问题是否真实全面,面向师生、家长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使问题查找更加全面,问题根源剖析更加明显。
3.深入调研。学校领导干部要深入教学一线开展调研,在学习查摆及征求意见基础上,联系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确定课题、制定计划、开展调研、形成报告。调研过程中要深入课堂、深入师生、深入家长,托实情、摸实底,找出薄弱环节和具体解决办法。
4.整改提高。各支部、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帐,明确目标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集中进行整改。
(三)服务承诺(6月上旬完成)
各支部、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境界提升、作风改进、服务优化、效能提高、业绩前移、师生满意为标准,向师生、向家长作出公开承诺。
(四)为民实践(12月底完成)
各支部、各部门,要诚信兑现各项服务承诺,立足本职岗位,为民务实,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要深入开展载体创新活动,坚持好党员示范课、党员奉献日、党员体验岗等特色载体,开展“幸福教育”党员教师领航行动,全心全意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而努力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双争为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祖丽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部门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活动后期,领导小组将对活动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评比和验收。学校党委对组织得力、整改到位、师生满意、绩效突出的支部和部门予以表彰,对不重视活动开展、查摆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