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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泰安长城中学第十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3-11-05] 来源:艺体处  作者: [字体: ]

为活跃我校的艺术氛围,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展示同学们的音乐才华,根据第三届艺术节活动方案,将举办泰安长城中学第十届校园歌手大赛,预赛将用未来之星大舞台进行选拔,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赛单位:高一、高二级部。

二、报名办法:以班级为单位,每班节目数量限报一个,请各班于117日(周四课间操)前,将选送节目和歌曲伴奏交至艺体处范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三、参赛要求: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二十一世纪现代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形式:独唱为主,限三人以下,伴奏自备(限MP3格式,伴奏必须消除原唱,未消除者视为作弊并取消参赛资格)。

四、比赛时间:1112日(周二)下午4点,进行“未来之星大舞台”预赛,各年级得分前十名的选手将入围决赛,进行校园十佳歌手的角逐。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六、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总成绩前十名授予校园十佳歌手荣誉称号。

(二)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个。

(三)政教处将根据奖项,对节目所在班级进行相应量化分加分。

 

泰安长城中学艺术节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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