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全体学生
二、作品内容、规格与要求:
(1)各种形式的美术作品:国画、书法尺寸不超过班级展区面积、内容可人物、花鸟、山水;素描、彩画、装饰画、剪纸、手工粘贴画等形式不限,尺寸统一为4开。其他手工制作、模型等均可。
(2)美术摄影创作的主题内容侧重亲身经历的情感体验为主,表现校园内外美好的事情及身边喜爱的、健美的人物形象或祖国家园的美丽风景、精美文物和民族风土人情等。摄影作品一般不低于七寸,也可扩印为4开作品。
(3)“百佳”好字硬笔书法展。级部统一发放参赛纸张,选取一百件优秀作品进行展览。
(4)展出作品必须落款真实姓名。国画、软笔书法正面落款并自行装裱,其他作品也可进行适当装饰后再参展。
三、组织办法:
(1)活动负责人:高一级部:齐国涛;高二级部:韩 峰。
(2)组织本级部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布置展览;鼓励学生自己设计版面;各年级美术教师要对所教班级的参赛作品做好指导工作。
(3)由各级部统一将作品参展卡发放到班级,由班级收齐作品统一填写作品登记表,参展卡填写完整附在作品右下角。
四、时间与地点:
(1)收交作品:学生作品收齐后由各班统一填好作品参展卡,各年级负责的美术教师做好筛选指导工作。
(2)布展时间:12月7日—12月20日
(3)展览时间:12月21日—12月31日
(4)举办展览的地点:三楼美术多功能教室。各班在指定区域内布展。
五、奖励办法
(1)比赛成绩纳入班级量化评比,由政教处按相关规定加分。
(2)美术展设班级组织奖一等奖八个,二等奖十二个。
(3)设学生优秀作品奖:二十个
(4)凡不按要求参赛,无正当理由弃权者,扣相应班级量化分。
泰安长城中学艺术节组委会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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