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8/7/8 8:34:36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的意见》和《泰安市德育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班主任工作管理水平,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班风、校风, 根据《泰安长城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对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
1、评价时间:2018年7月5日_ 7月12日
2、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祖丽
副组长:刘庆良 李宁 陈裕前 王德海 张万泉 赵 越
成 员:陈长征 巩玉兵 李广斌 王文庆 徐春华 王栋 颜斌
韩 峰 齐国涛 姚光洁 王 磊
3、评价标准:
(1)依法执教、依法管理。
(2)全面了解学生,要从学生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讲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3) 正面教育,积极引导。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简单地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
(4)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热情关怀。发扬民主作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
(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
(6)任期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乱纪现象。
(7)禁止有偿家教、有偿介绍学生进入社会机构学习或者介入机构招生等活动,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在惠民服务、民生网、贴吧等媒体发生投诉事件,一经查实,均给予相应扣分,严重者一票否决。
4、班主任评价内容包括:班级日常量化(55分)、班主任个人量化(计划总结、考勤、课间操、主题班会、材料上交等25分)、民主评议(10分)和荣誉加分(10分)组成,民主评议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其它项目根据日常记录数据汇总计算,得分转化成80分;班级学习成绩(20分)(教务处提供);合计总分100分。
5、民主评议:(1)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的工作实际,结合班级管理成效评分。(2)计分:根据评委赋分,去掉15%最高分、去掉15%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计入个人年度考核。
6、公示: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微信群和办公楼大厅公示栏公示,作为评优树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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