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9/1/16 16:23:43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落实课程方案,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培养学生技术核心素养,提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陈述报告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祖丽
副组长:王德海 张万泉 巩玉兵 王磊 齐国涛
成 员:陈长征 颜斌 李广斌 徐春华 王栋 张纪广王兵 高妙丽 何艳红 高飞 雷宇
职责: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③负责制订符合校情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细则》;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⑤审定评价公示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级部评价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级部主任、各班班主任、级部家委会成员、级部学生会代表
主要职责:
①做好级部相关制度的宣传工作;
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并组织各项目的评价实施,班主任是各班的第一责任人;
③监督和指导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④检查指导学生建《成长记录档案袋》;
⑤审定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相关材料。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家委会代表、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
①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
②组织学生开展自评、指导学生评价;
③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袋》并妥善保管;
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⑤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处室、年级、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填报工作,填报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方案和要求组织评价和认定。
(二)严格监督管理。学校应成立专门的评定考核小组,建立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严禁弄虚作假。评定结果要对学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以及包含相关图片或视频等的证明材料上传至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教务处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施方科学、合理。
(三)完善条件保障。相关处室做好学生活动结果的评定和证书发放,公示后及时告知年级和学生。年级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指导,统筹部署和安排。班主任协调好班级学科教师,查看认定情况,协调认定内容,及时提醒,确保在公示前全部按要求进行认定。
五、评价方式
1、写实记录。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学生要在班主任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及时整理和总结。
2、整理遴选。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3、学科成绩和学生评语认定。学生的学科成绩,总分100分,分别按考勤占30%,作业占30%,考试成绩占40%合成学科成绩,学生缺勤、作业数量不足分别根据总量折合计算,60分合格,成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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