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2019/7/13 15:20:26
泰安市教育局
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度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严格标准条件。各级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确保把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推荐上来。要注意向基层教学第一线和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倾斜,注意各级各类教育人员的推荐比例。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拟推荐全国和全省先进个人,需向市教育局打报告,由市教育局提前征求省教育厅意见,同意后方可上报;未打报告直接上报的,不予受理。
2、严格推荐评选程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进行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县市区(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
3、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上报材料。各单位在上报人选时,要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上报各类材料,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在规定的时间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同时上报相应公安、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证明意见。各类材料务必于7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 泰安市2019年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2019年7月12日
附件1:
泰安市2019年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个)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人)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人)
先进个人总计
县镇以下(含县镇)农村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其他
小计
义务教育
高中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学前教育
小计
县镇以下(不含)的乡村中小学
共他
合计
15
15
22
20
42
10
52
泰山区
1
1
1
1
0
1
3
1
4
岱岳区
1
1
2
2
1
2
5
1
6
新泰市
1
1
1
3
3
1
2
2
8
1
9
肥城市
1
1
2
2
1
2
1
1
7
1
8
宁阳县
1
1
2
2
1
2
1
6
1
7
东平县
1
1
2
2
1
2
1
6
1
7
高新区
1
1
1
1
2
1
3
景区
1
0
0
1
1
1
1
2
市直
0
0
1
1
0
1
2
0
1
4
2
6
省指标
5(至少)
1
3
9
13
5
11
1
2
32
4
36
说明:1.新泰市、肥城市推荐的教师人选中,每市须含有思政理论课教师1人,其他县市区也可推荐;市直推荐的工作者中,须含有学校德育、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其他县市区也可推荐。2.推荐名额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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